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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通知

关于公布长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第二阶段考试时间的通知
时间:2016-01-08

 

一、复试条件

1、2015年报考长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,总分不低于118分、外语不低于25分。

2、2015年公共管理硕士(MPA)调剂生,总分不低于118分、外语不低于25分。

 

二、复试时需携带的资料

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》,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(或档案管理部门),核准表中内容、填写推荐意见,并在电子照片上和“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”栏加盖公章,然后携带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》、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。如考生持境外学历、学位报考,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。

 

三、报名考试费:160元/人

 

四、资格审查时间: 2015年1月16日 (研究生院三楼阅卷室)

 

五、 考试时间以及安排:

笔试:科目:政治理论

时间:2015年1月17日 8:30

地点:长安大学校本部教学主楼三楼

面试:公共管理类综合面试

时间:2015年1月17日 13:30

地点:长安大学校政治与行政学院四楼

 

六、联系电话:029-82334325(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),029-82334667(MPA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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